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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增護國安要求 機構應設內部監察

【明報專訊】本月1日起更新的《社會福利服務整筆撥款手冊》新增維護國家安全條文,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機構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以維護國家安全,以免在國安方面對政府構成任何不利後果或影響,而接受政府津助營辦服務的機構須遵守維護國安的所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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