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本月22日起生效,司機濫收車費、兜路、拒發收據等可扣3至10分,兩年累計扣15分或以上須停牌一段時間。新制實施不足一周便有首名司機被扣分。運輸署昨回應查詢稱,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相關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將計程表設定於紀錄位置,被扣10分。
同時犯3項 扣最高分罪
根據運輸署紀錄,由22日至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條例》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將的士計程表設定於紀錄位置。署方稱,根據《條例》計算分數時,如個案涉及多於一宗表列罪行,而罪行由同一作為構成,定罪者會被扣最高分數的罪行。就上述個案,有關司機被扣濫收車費分數,即被扣10分。
運輸署表示,會密切留意記分制實施情况,與警方和司法機構保持密切聯繫,整理有關投訴及經法例訂定程序而在記分制下被扣分的個案數字。
正研的士攝錄 年內諮詢
有建議稱政府應考慮強制所有的士必須在車廂安裝攝錄系統,以便司機與乘客爭議時執法部門可提取影像檔案作客觀佐證,運輸署稱政府正研究,探討建議可行性和相關事宜,包括有關措施如何能有效保障的士司機和乘客、私隱方面考慮、裝置牽涉安裝和日常開支費用等。當局計劃今年內諮詢的士業界意見,之後再向立法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