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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警過度執法 開槍案遺孀悔報案 稱重複着勿開槍 警慰問遺屬重申嚴謹守則

【明報專訊】38歲思覺失調男子上周日在北角寓所疑病發襲擊家人,一度持刀圖衝向警員,被開槍擊斃,死者家屬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稱後悔報警。死者遺孀哭訴曾透過電話多次向警員表示不要開槍,批評警方過度執法,認為有其他方法選擇,她並自責稱「我害死咗自己老公,因為相信警察我先報警」。家人稱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周三錄口供,希望警方「還我哋一個公道,因為佢哋執法都唔容易」。

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盼「還我哋一個公道」

警方發言人昨表示,對這宗十分不幸事件深表難過,向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武力方面有嚴謹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况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據初步調查,警員開槍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全面調查,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稱見夫浴血無人即時治療

質疑別無選擇說法 稱可噴椒

死者遺孀李太及死者胞兄身穿白衣、帶同死者遺照,昨午約4時到灣仔警總對開抗議,其間接受傳媒採訪。遺孀表示,丈夫以往未曾攻擊家人,當晚他突然拳打家姑,她上前制止時遭打頭,隨即入房報警;警員到場後,因受驚沒有走出房外,全程與警員保持通話,「電話中聽到話擺低武器,我重複講咗好多次唔可以開槍」。她說,警員向她表示環境安全及可以離開房間後,見到丈夫全身是血,但無人為他治療,企圖靠近時被拉回房間,之後被另一警員要求取丈夫身分證,質疑為何未有第一時間將他送院,「佢係人嚟,唔係阿貓阿狗……我好後悔報警,我害死咗自己老公,因為相信警察我先報警,點知警察係咁樣做嘢」。

李太認為警方可選擇胡椒噴霧等方法處理,質疑警方別無選擇下的說法,反問「你哋專業,點解會冇得揀」。警方提到案發時事主企圖持刀襲擊警員,雙方距離一度僅1.5米,她認為即使丈夫上前施襲,警員亦可退後,對警員開槍擊斃丈夫做法難以接受,其間激動說「我報警係叫你幫助我,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你打佢手手腳腳我都接受到,留番佢條命我都接受到,但你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並稱受事件折磨多時,寢食難安,「我覺得佢死得好慘」。

兄:3警到場可幫手 冇理由瞄心口

死者胞兄李先生引述母親的說法,指當時有3名警員到場,手持長棍及盾牌,認為警方應採取適當武力制止,如「可以用長棍作遠距離交手」,「3警員到場,其他都可以幫手,冇理由一槍就瞄準心口,應該思考咁樣係咪會斃命」,他又質疑警務處長的說法,強調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而且他們有盾牌阻擋,有足夠時間判斷採取措施。他憶及母親及弟婦事發時均在房內,已沒有明顯危險,胞弟可能只在廳遊蕩,故此後悔報案;又稱以他所知警員到來兩分鐘便開槍。

江玉歡關注當時有否談判專家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在社交平台表示,除了對事件表示遺憾,認為「警方必須高度處理及調查事件」,還死者及其家人一個公道。她稱香港精神健康問題不容忽視,多年前曾討論對精神病患者處理方法,當年警方表示有定期向警員提供特別訓練,亦有處理類似事件的守則,一般來說,就算警察執法,也要使用合理武力,總不能說情勢危急便用過度暴力,她又關注事發時是有否談判專家、社工或精神科專家。江指事件涉及系統及管理,強調不是說不能用武,保護也是必要的,但也要有守則,「若今次事件不處理好,怎叫精神病及情緒病患者家屬有信心求助於警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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