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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案全審結 控方呈逾5000證物

【明報專訊】理大外暴動案由案發起計至今近5年,全部17案昨日審結。翻查資料,示威者2019年11月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圖在油尖旺區分散警力,營救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人涉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涉及173男和40女,是反修例風波以來最多被告被控暴動的案件。

連同涉案213人,警方當年在驅散行動中共拘捕242人,他們報稱為學生、護士、救護員、教師、社工、工程師等,眾被告於2019年11月20日下午被安排到6個裁判法院提堂,以西九龍和九龍城裁判法院的被告人數最多,分別涉80和60人。因人數眾多,有案件當時延至凌晨才處理完畢。

警方昨日散庭後見傳媒,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潘崇禮稱,213名被告中,有200人遭定罪,其中189人被判監29至64個月,11人判入教導所,另有6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7人潛逃離港。就脫罪被告歐育婷,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法庭發拘捕令,但因歐去年1月已離港,律政司其後撤回申請。

警:判刑反映嚴重程度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黃奕隆表示,油麻地暴動案第一宗審訊由2022年4月開始,至去年12月最後一案審理完畢,本案以被捕人數、規模和複雜程度而言都是史無前例,對警方是大挑戰;審訊期間控方共傳召逾500人次證人和呈上逾5000件證物,過程漫長。

潘崇禮稱,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和暴力程度,過去有判辭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和最暴力的暴動,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軍隊,進退攻守有組織,溝通排陣純熟,案發後現場滿目瘡痍。黃奕隆則感謝市民支持、律政司協助和警方團隊,在面對挑戰時保持專業精神。黃重申市民集會和遊行時須守法,警方不容忍破壞社會安寧的非法行為。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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