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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消防例「無牙虎」 盼政府檢討賓館例

【明報專訊】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日出席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時稱,華豐大廈至今未執行當局16年前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批評《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是「無牙老虎」,他指不遵辦指示最高罰2.5萬元,經審訊後罰款可能更少,「不遵辦只罰數千元,安裝防煙門動輒要10萬元」,認為政府處理消防問題應與舊樓維修看齊,建議部門進場執行長期未遵辦命令,以保障公眾安全。

民建聯議員鄭泳舜出席同一節目稱,華豐大廈和油尖旺不少舊樓都有賓館經營,但發牌往往只考慮賓館處所內的情况,大廈公用通道情况惡劣,可能有安全隱患,或會被忽略,盼政府檢討《旅館業條例》。建測規園界議員、市建局非執董謝偉銓稱,社區有不少類似華豐的舊樓,認為單靠市建局難做好市區更新,須有私人市場參與,並由政府提供經濟誘因,私人公司才會參與。

副財政司長黃偉綸昨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暨民安隊開放日」致辭時提到華豐三級火,指一名途經的休班民安隊員協助救援,一邊開喉射水一邊安撫居民,並指導7名地盤工人用燒焊工具燒開鐵絲網,最後救出逾10人,讚揚該隊員勇敢無私。

相關字詞﹕華豐大廈三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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