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埔大元邨的物業管理公司在農曆新年前在大廈大堂張貼通告,指禁止保安員及清潔工等管理處職員收取利益,包括利市或禮物。大元邨的管理員對通告詳情和有否罰則表示不清楚,而居民未有為意,繼續向管理員派利市。房屋署回覆稱,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外判物業管理合約的規定,承辦商及其員工均不得索取或接受現金、禮物、賞賜及任何形式的利益,指此規定有助保障員工和居民、租戶雙方利益,避免引起衝突和嫌疑。 相關字詞﹕防止賄賂條例 物業管理 管理員 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