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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7定義 公僕外泄罰更重 資料「看來機密」同禁 鄧炳強:常識可理解哪些合法披露

【明報專訊】23條立法諮詢文件涉及5類罪行,其中「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的篇章列明,建議「國家秘密」涵蓋7個範疇,包括國家或特區的「重大決策的秘密」(見表),文件並特別提到受規管「公職人員」的名單,指他們干犯時罪責更嚴重,最高刑罰比一般人高,以及他們受規管「非法披露」不只限於「國家秘密」:任何公職人員或政府承辦商披露「會損害中央或特區政府利益的機密資料」,若有危害國安意圖,便可構成罪行。不過文件亦強調,要符合「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便相當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前提下,所涉資料才屬於國家秘密。

相關字詞﹕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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