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國泰機師於2015年駕乘保時捷跑車,其間撞上橋墩起火,兩人在車內雙雙燒死。乘客家屬入稟提出傷亡訴訟,向司機家屬追討賠償,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方傳召證人表示,遇事乘客案發時擔任國泰初級副機長,月薪為7萬港元起跳。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民事索償 飛機師 國泰航空 奪命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