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新藥註冊使用「第二層審批」,須取得36個列表地方監管機構中最少兩張藥劑製品證明書(CPP)。《施政報告》提出今年內推出「1+」機制,讓治療嚴重或罕見病新藥只須一張CPP、符合本地臨牀數據要求並經專家認可,可申請有條件註冊。政府提出長遠建立「第一層審批」制度,即本港自行審批新藥,政府消息料需時「十年八年」,1+機制有助建立本港專家庫和審批藥物能力。有藥劑師相信本港將可作外國藥物踏入內地市場的窗口。 相關字詞﹕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