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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撤植入廣告硬規定 倡放寬電台間接宣傳

【明報專訊】通訊局在2018年中放寬電視節目播放植入式廣告規定,局方在最新諮詢文件建議,進一步放寬電視節目內顯示贊助商名稱、產品或廣告口號安排,取消贊助識別大小及播放頻率等特定規定。作為法定規管機構的通訊局在文件中提及,希望安排令電視節目可展示贊助商產品,以增收入。文件同時建議放寬電台節目間接宣傳安排,令電視與電台持牌機構有公平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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