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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委倡拒Owen簽證 黎智英入稟指越權 稱超出國安法14條訂明職責 「不受覆核」條款不適用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已排期今年9月25日開審,去年獲法院批准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人大常委其後應港府提請就《港區國安法》第14及47條釋法,稱有關問題須先取得特首的證明書。黎智英前日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稱獲悉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早已議定Tim Owen代表黎智英會構成國安風險,建議入境處向他拒批簽證,黎智英一方認為相關決定越權,與國安委職責不符,要求法院撤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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