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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限聚後首准爭權益遊行 「前民陣成員」婦團周日上街

【明報專訊】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女工會)周日(5日)趁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舉行遊行,爭取婦女權益,為撤銷限聚令後首個獲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爭取權益示威遊行,也是首度有民主派友好組織獲批公眾遊行或集會。《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至今仍生效,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市民單純以防疫為由在遊行集會時戴口罩,未必足以構成合理辯解,有可能違法,惟強調需按個別情况判斷。

女工會遊行將於當日上午11時由灣仔修頓球場出發,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訴求包括爭取勞工和婦女權益、性別平等。女工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今次向警方申請的遊行人數約100。她稱,女工會過去每年的國際婦女節和勞工節均有行動發聲,由於限聚令已撤銷,預計參與遊行人數較多,遂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今次是去年12月撤銷限聚令後,首個獲警方批准屬爭取權益性質的示威遊行,曾為民陣成員的女工會也是首個民主派友好組織在疫後獲批遊行。

據警方網站,連同女工會的遊行,警方今年已就至少20個公眾遊行或集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翻查紀錄,早前獲警方批准的公眾遊行或集會全部均非示威,大多屬節慶活動或步行籌款,當中包括明日(4日)由離島區議會舉辦的「東涌線延線居民諮詢大會」。

約百人參加 湯家驊:僅防疫為由戴口罩或違法

《禁蒙面法》禁止任何人在非法和合法的集會或遊行佩戴蒙面物品。本報昨向警方查詢,以防疫為由戴口罩是否禁蒙面法下的合理辯解,至截稿前未獲回覆。大律師陸偉雄及蘇俊文均認為,市民僅以防疫為由戴口罩,沒有醫學證明必須佩戴口罩,未必足以構成合理辯解,市民或有違法風險。

湯家驊說,即使本港仍維持新冠為「公共衛生緊急事態」,由於政府基本上已取消所有防疫法例,法庭不一定接納市民以此為由在遊行集會戴口罩。衛生署目前仍呼籲免疫力低者在人多場所佩戴口罩,湯認為與禁蒙面法規定沒有衝突,指出政府主要是提醒市民在醫院和院舍等場所戴口罩。

胡美蓮稱,早前與警方商討遊行安排時,未有提及禁蒙面法,不反對通知書亦無相關條款,並透露警方沒有再提出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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