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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競爭法實施7年漏洞多 非嚴重者先告誡 學者批減阻嚇倡修例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起實施,由獨立法定團體競爭委員會負責調查及執法,打擊圍標及控制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價格等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前主席胡紅玉曾說希望先打大老虎,包括大企業。研究競爭法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鄭建韓認為,條例仍有不少漏洞,例如對涉及非嚴重反競行爭為者,競委會要先發「告誡通知」,沒改善才可提告,做法減阻嚇力,建議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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