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名民主派因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會衝突,昨被警方拘捕,各人分別涉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見圖),案件周四(5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強調,《特權法》原意為保護議員,批評政府以此為法律武器,打壓議員在議會內的抗爭權利。警方昨多番被追問時,稱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未透露導致議員被控的實際行為。 相關字詞﹕法律程序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 內務委員會 三權分立 陳志全 政府 民主派 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