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中第五被告、「陣地社工」陳虹秀於9月29日被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撤銷控罪。律政司於10月5日致函陳虹秀一方,表示認為原審法官法律觀點「有錯誤而感到受屈」,並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提出申請將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相關字詞﹕上訴 律政司 暴動罪 社工 陳虹秀 8.31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