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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脫阻差罪 官:警穿制服非拒示委任證理由

【明報專訊】女社工林曉樺於去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遭警截查,她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反遭對方指控阻差辦公;女社工受審後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阻差辦公」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兩罪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指出,被告對警要求合理,並非阻礙,重申除非特殊情况,警員單是穿著制服,絕非不出示委任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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