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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譚得志 指煽動憎惡政府 涉29次街站言論 陳文敏:削香港表達自由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昨晨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稱最初是循《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名方向調查,經蒐證及徵詢律政司後,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採取行動,指稱譚擺街站期間涉嫌發表的言論、文字引起憎惡、藐視政府,字眼引起民間不滿。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憂言論自由受限制,稱「煽動文字」是相當政治性的罪行,當國安處都插手、介入香港言論自由範圍,「是(令人)擔心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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