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立會延任最少一年 毋須再宣誓 人大通過決定 沒排除「DQ4」 下屆任期維持4年

【明報專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出現「真空期」,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決定》,第六屆(現屆)立法會由9月30日起繼續履職「不少於一年」,不設限期,直至下屆選舉為止,而第七屆立法會任期維持4年。港府表明,所有現屆立法會議員可繼續留任,也不需要再宣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明,延長任期不少於一年的安排,好處是有需要時可以再延長。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