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網誌撰文,表示現行修例極大地增加特首在移交方面的權力,是對現行法律的根本改變,亦有不少人憂慮特首難以拒絕任何來自中央政府的移交要求。他建議增加額外移交限制,包括局限於最嚴重的罪行(most heinous crimes)、移交安排沒追溯力,並表明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港人港審」建議值得支持,即不將港人引渡至內地,而是在香港審理。 相關字詞﹕陳同佳 陳弘毅 引渡 基本法 陳文敏 田北辰 人權 逃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