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雖然推出上市規則18B,並有5家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先後上市,但自2023年未有新SPAC上市,在尋求與標的公司合併時亦有難度。有亞洲SPAC教父之稱的諾圻資本主席王幹文稱,市場對SPAC上市仍有需求,但需要SPAC公司落實購併項目時,要同時公布PIPE(獨立第三方投資)投資者,要求專業投資者參與佔比亦高、數目又多,要求過嚴。他提議降低對PIPE投資者門檻及降低SPAC上市集資額,重振SPAC市場活力。
促開放SPAC予散戶參與
他認為,按現時監管要求,SPAC已缺生命力,因此需要放寬SPAC公司落實合併項目同時公布PIPE投資者門檻,藉此增加彈性,亦宜將原有規定需要3名管理資產值達80億元的資深投資者、並佔PIPE投資至少50%的要求,降至只需1名。由於SPAC在收購內地項目時,往往在取得中國證監會審批時間存在不確定,以至遲至SPAC公司原先規定公布的合併項目最後期限前數天才取得監管機構批准,他認為,一旦當局未批准,SPAC公司難尋求新項目替代。若其間又要求PIPE投資者等待,存在難度。
王幹文指出,SPAC只讓專業投資者參與,卻要長期等待結果,就算清盤或贖回情况下按機制可取回每股10元價值,亦曾見有投資者以做價低至8元脫手離場情况。他認為有需要開放SPAC予散戶參與,增加流通性。同時有需要將首次上市集資門檻,由現時10億元降至5億至7億元,SPAC公司會有較大彈性,可以有空間合併融資額相對小的東南亞企業,增加SPAC公司合併項目的選擇。
首次上市集資門檻宜降至7億
他指出,去年美國SPAC市場上市數目降至50至60家,約20%至30%具內地、香港投資者背景。此外,香港自推動SPAC行雙軌制後,他見到有曾經未能夠在新股市場上市的找鋼網,轉投SPAC借殼,加上內地生物科技股,以及不屬監管當局鼓勵上市企業的白酒及連鎖餐飲概念股等對市場融資渠道有需求,他認為,這足以讓香港成為SPAC的樞紐中心。隨着香港引進辦擬吸引更多新興企業,SPAC更可作為融資工具吸引更多企業。若當局從善如流,他們及業界對推動香港SPAC市場,繼續保持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