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11月初,證監會連發兩個通告,包括《關於中介機構從事代幣化證券相關活動的通函》和《關於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代幣化的通函》,可側面觀察金融市場上的金融機構對將傳統金融工具代幣化的興趣漸濃,愈來愈多中介機構探索證券代幣化(STO),以及分銷代幣化證券的商機。 相關字詞﹕虛擬資產 金科育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