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年前當我仍是街童,在爛地自行劃界、以書包和廢物作龍門,踢「極」硬地足球的同時,其實也有不少童黨喜歡打電子遊戲,在「機舖」流連。當時社會風氣,踢波比打機,也許勉強算做「有益身心」,父母和老師的阻力較小。後來加入校隊,更可以在學科成績欄「通紅」之外,指指體育一欄,擠眉陪笑,為大人消氣。反而電子遊戲,一直就上不了大雅之堂,小朋友都得偷偷摸摸,加上去機舖打要入硬幣,地方亦較品流複雜,是以電遊一直只是「少樂樂」,情况一直至電子競技的出現才改觀! 相關字詞﹕電競 巨星經濟 艾雲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