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疫情持續,為保就業及紓緩受疫情影響而被迫關閉的處所的經營企業,財政司長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透過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處所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並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3個月,法例在6個月後會自動失效。
【明報專訊】疫情持續,為保就業及紓緩受疫情影響而被迫關閉的處所的經營企業,財政司長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透過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處所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並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3個月,法例在6個月後會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