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楊金隆涉貪案 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前高層楊金隆涉收受上市顧問林楚華利益,未有申報利益衝突一案昨早續審。區域法院法官林嘉欣裁決,楊金隆及林楚華3項控罪表證成立,並待楊、林兩人回覆自辯,案件將於周五續訊。控方在此前陳詞指出,楊金隆在港交所職務屬於公職,姑勿論林楚華在多宗上市申請中是否受薪顧問,兩人在案中均涉串謀提供利益之嫌,並指二人往來時是明知會招惹嫌疑而格外小心。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