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日期: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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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政府建議修訂 《職工會條例 》 ,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職工會規管制度,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不得成為職工會登記發起人或擔任幹事,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長也可基於維護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的新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