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
日期: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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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兩項控罪合共監禁9年,辯方以個人品格及家庭因素等,作為求情理由,惟法庭認為這些並非減刑理由,判詞帶出的一個重要信息,是違反國安法屬重罪,唐案情節嚴重,刑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