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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學生會4人涉挪90萬被捕 兩前任簽支票存兩現屆私帳 被指投資找卡數

【明報專訊】4名嶺南大學學生會「骨幹」成員被指去年4月至今年4月涉嫌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前日(4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被捕。被捕兩名前任成員涉嫌以學生會戶口簽署4張總值130萬元支票,其中90萬元支票存入兩名現任成員的私人戶口,兩人分別被指用之來作償還卡數,牽涉飲食和旅行機票等開支,以及償還私人貸款和注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戶口。

嶺大:正了解事件配合調查 會方未回應

至於如何回應警方提到需加強監管學生會、現時是否承認學生會地位,嶺大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時無正面回應,僅稱正了解事件,會配合警方調查。嶺大學生會至昨晚未有回應事件。

新界北重案組前日在北大嶼山、深水埗及屯門拘捕3男1女,報稱學生、店務員及文員等,年齡21至24歲。據悉,被捕人為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其後警方搜查4人住所及相關處所,檢走電腦、手機、銀行文件、銀行卡及信用卡等。

警押被捕者搜宿舍貨倉 稱接舉報調查

昨午3時許,警方押送吳泰霖到嶺大學生宿舍搜查約2小時,檢走支票簿等證物,其間有校方職員及保安員駐守,禁止非宿生出入及限制宿生進出。探員昨傍晚押送賴卓賢搜查青衣一幢工廈的嶺大學生會一個貨倉,其後帶走一批證物。

警方昨交代案情稱,早前接獲舉報稱屯門一間大學的學生會帳目混亂,思疑有幹事非法挪用公款;調查後發現去年4月至今年4月有兩名前任成員共簽發4張支票,其中一張40萬元支票存入一個本地學生組織,3張總值90萬元支票分別存入兩名聲稱為現任成員的私人戶口,資金用作償還卡數,牽涉個人出行、飲食、娛樂、機票、食宿等開支。

消息稱,賴卓賢日前於日本旅行回港後被捕,涉嫌挪用公款旅遊、炒賣股票及到夜店消費;吳泰霖則涉嫌以公款償還個人債務等。

斥利用職權中飽私囊 辜負學生信任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歐陽德表示,被捕人罔顧誠信,利用職權中飽私囊,涉及行為不僅違反法律,亦辜負廣大學生對他們的信任。他認為,案件亦反映大學學生會財政管理較粗疏,導致監守自盜,理應加強監管(見另稿)。被問到是否校方報警,他稱不能透露舉報人身分,正考慮凍結兩名現任幹事銀行戶口。

嶺大學生會近年發生連串風波(見表),校長秦泗釗去年稱「學生會從不是嶺大一部分」,強調非大學部門,而是獨立註冊組織,被捕的賴卓賢當時批評校方以行政手段打壓學生會運作。嶺大今年初要求學生會簽署《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聲明學生會不能從事損害校方聲譽的行為等,否則禁用「嶺大」名稱,其後校方稱終止與學生會有關承諾書的協商。學生會至今未簽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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