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一

國安處拘5人 涉聲稱炸中央機構體育園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涉嫌串謀恐怖活動的1男4女,涉嫌於4月底至5月中多次以電話、電郵及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信息,內容包括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又涉嫌宣揚「台灣獨立」及「香港獨立」等信息。被捕35歲男子昨晚仍被扣查,4名被捕女子則獲准保釋候查。被問到昨日公布案件是否與六四將至有關,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稱,警方於行動翌日交代案情是適當時候。

變聲軟件製錄音傳警方 宣揚港獨台獨

警方調查顯示,有人涉嫌於4月29日至5月13日期間,透過電郵及社交媒體向警方發放信息,宣揚台灣獨立、廢除《港區國安法》言論,其中一次揚言準備將藏在中央駐港機構的炸彈引爆。5月13日,涉案男子利用手機及變聲軟件製作錄音後,在黃埔海濱長廊附近致電999報案中心,稱在啓德體育園放置炸彈,並會於當日稍後演唱會期間引爆,電話中涉案者再次宣揚港獨及台獨。

手機棄海旁未尋獲 無發現爆炸品裝置

李桂華表示,由於案件嚴重,懷疑涉及恐怖活動和危害國家安全,國安處隨即接手調查,發現一名35歲男子與上述連串案件有關。警方又掌握到,該男子5月13日打出電話後,便在海旁將手機棄置。警方昨傍晚安排飛虎「水鬼隊」人員潛入海中搜索,約1小時後收隊,現場消息稱暫未尋獲涉案手機。

國安處前日除拘捕涉案35歲男子,亦拘捕4名女子(24至38歲)。行動中,警方搜查4個單位,檢取一批懷疑與案有關的電話及電腦。連串案件中,警方沒發現任何爆炸品裝置。李桂華稱,警方會繼續調查涉案人物的犯案目的、政治主張、有否與外國聯繫等。

李說,警方會循《港區國安法》第24條威脅實施恐怖活動罪,以及《公安條例》第28條炸彈嚇詐罪方向調查,強調兩者均屬嚴重罪行,前者可被處有期徒刑,後者可處5年監禁及15萬元罰款。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