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7.5億元最大宗販可卡因 兩青年判囚逾20年

【明報專訊】警方2021年在火炭及沙田兩個單位破獲逾537公斤可卡因,市值逾7.5億元,協助租用單位和運送毒品的兩名男子早前承認共5項販毒或串謀販毒罪。法官陳嘉信昨在高院判刑稱,本案為本港歷來最大宗可卡因販毒案,根據量刑指引,如涉及30公斤以上可卡因,判刑上限為35年監禁。法官就5罪採納30年3個月至34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分別判監22年8個月及20年8個月。

首被告李仲文(29歲)承認兩項販毒罪,另承認一項串謀販毒,涉及逾502公斤可卡因,被判監22年8個月。次被告陸宇軒(23歲)則承認一項販毒罪及一項串謀販毒罪,涉及逾35公斤可卡因,被判入獄20年8個月。

根據案情,2021年4月2日警方就李仲文租住的火炭協力工業大廈某單位展開掃毒行動,下午近2時,李離開單位並推着載有5個紙箱的手推車。李其後遭截停拘捕,該些紙箱被搜出共150磚危險藥物,單位內則另有450磚危險藥物、一堆空的尼龍袋、電子磅、膠帶等。

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同年3月31日,李曾將兩個紙箱送到沙田花園城,陸宇軒用手推車運送到3樓,他為其中一單位的租客。4月3日清晨,陸在花園城附近被截停,單位被搜出42磚危險藥物。陸警誡下稱自己收錢替其他人接收和運送可卡因。

李在錄影會面中進一步透露,事發前6個月,「師傅」告知其職責為解封和再封危險藥物,他按指示租用工業大廈單位儲存毒品。他曾將毒品送到沙田和上水,對方承諾會給予5萬元報酬,但錢尚未到手。陸則稱他某日在酒吧結識男子「CJ」,對方其後稱每協助販運一包可卡因可獲2000元報酬,陸估計半年可賺100萬元。

【案件編號:HCCC 338/24】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