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0歲商人涉於2021年向紫荊黨主席李山及另一成員聲稱需要資金46.8萬元收購一間慈善機構,從中騙取19萬元。商人否認一項欺詐,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預審。控方將傳召9名證人,主要依賴控方證人李山供辭,辯方擬傳召1名事實證人及3名品格證人,不爭議錄影會面的自願性。裁判官將案排期8月8日審訊3天,被告其間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李佳斌(30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21年8月26日與11月10日間,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需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付款,為他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