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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修指引 驗窗顧問兩被負評罰停投標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指出屋宇署就強制驗窗計劃的監管問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俊碩質疑,有負責發出驗窗通知的顧問公司工作延誤,為何其表現仍評為「可接受」,署方亦不向有關顧問公司發出「欠佳報告」。屋宇署回應稱已修訂發警告信的指引,當顧問公司累積兩封警告信,便會再發出負評報告,而負評報告會影響下次投標,甚或被禁止投標一段時間。

審計報告提及,獲委聘就2022至2024年揀選的樓宇發出法定通知的4個顧問中,有3個表現欠佳,包括有顧問呈交法定通知擬稿的工作延誤;亦有顧問呈交張貼通知紀錄和更新樓宇狀况的資訊系統紀錄均有延遲。

議員指評估寬鬆 屋署認不夠客觀

屋宇署長何鎮雄稱,顧問公司人手出現樽頸,有崗位常轉人,需時磨合。他說,不同同事評估顧問表現時,「可能有些寬鬆點、有些嚴謹點」,判斷或未夠客觀,因此已修訂指引,當顧問公司有一定比例的個案未能完成,會按程度發警告信,若顧問公司收到兩封警告信,署方會發出負評報告,將影響該公司下次投標。

何續說,當顧問公司累積兩份負評報告,可能會被停止投標3個月;多於兩份負評報告,則被停止投標一年。

審計報告亦提及自願驗窗參與度偏低。黃俊碩稱,完成自願驗窗的樓宇,有關窗戶5年內將不被揀選作強制驗窗,惟2012年6月至2024年12月只有342幢樓宇參與自願驗窗,關注誘因不足。

發展局長甯漢豪稱,政府希望業主定期驗窗,故會在表揚方面多做工夫,而非延長豁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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