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審議「468」工時門檻 何啟明:僱主無謂計較

【明報專訊】立法會正審議《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僱員在指明4周期間工作68小時或以上(「468」),就符合連續僱傭合約的定義,可享法定福利。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憂慮修訂會增加僱主成本,舉例有兼職小巴司機每周工作兩天、日均8.5小時,已達每周工作17小時門檻,僱主需提供有薪年假及長期服務金等。副勞福局長何啟明稱明白僱主困難,籲僱主無謂計較,「計到咁盡,我都不好意思說出口」。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