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皇粥店日前宣布結業,約百員工遭欠約1500萬元薪金及解僱補償等。粥店創辦人兼董事蕭楚基、蔡汪浩昨日再發聲明,稱已與勞工處開會,所有員工的薪金、代通知金及遣散費等,將加快完成核算,並承諾發出「無力償還聲明」。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昨在電台節目稱,受影響員工多被欠薪約一個月,可向破欠基金申請最多8萬元欠薪款項,相信足以全數覆蓋;如僱主合作備妥單據等文件,料員工3個月內可取回被拖欠款項。
19外勞准延期留港兩周 獲資助食宿
孫玉菡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粥店員工大多已向勞工處求助,其中19名外勞亦受法例保障,同樣可透過破欠基金追討欠款,當局今年1月推行「輸入勞工支援計劃」,外勞遇公司結業要追討欠薪,可在簽證終止後留港多兩周,期內政府提供每日最多350元或其住宿費用70%的住宿資助、每日100元膳食和交通津貼,在完成追討後政府會通知外勞再來港,屆時住宿費等亦可獲資助。
孫續稱,破欠基金資金充裕,但強調基金並非提款機,當局會就每宗申請調查,確保能保障員工,同時不被濫用。就有分店員工稱結業前有人取走店內所有現金,孫在節目後回應稱,勞工處會確保每宗破欠申請無濫用,包括是否有非法挪用資金或逃避支付工資等;亦有成員包括警方及破產管理署代表的常設跨部門專責小組把關,若見濫用便會「調查到底」。
工會:付清欠薪僱主責任
不應卸責破欠基金
蕭蔡二人昨發聲明稱,破欠基金收到無力償還聲明後,將會安排與各員工核對數目,並盡量加快發放欠薪流程。飲食業職工總會權益總幹事招冠聰回應稱,付清欠薪是僱主應承擔責任,不應「簡單地把責任轉移到破欠基金」,因基金亦有上限,聲明亦無提拖欠的強積金供款如何處理。招續稱,事件發酵數天,員工徬徨,「哪怕聲明早兩天出,我們員工至少心裏有數」,冀加快啟動破欠基金程序。
另外,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揭發有預簽棚紙的個案,孫玉菡稱有關個案或涉虛假文書,已轉介警方處理,今年下半年將大規模應用無人機等科技監察工地安全,其中無人機已試用,避免實地巡查時違規者有所警覺,有同事反映收效甚佳。孫又認為,營運地盤的「大判」亦需就工業意外負責,但未必向發展商追究責任,會繼續與發展商商討,以確保整個地盤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