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署「舉報濫用公屋獎」參考警方「好市民獎」的說法,可追溯至2023年11月,時任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長羅淑佩稱將參考「好市民獎」設立獎勵計劃,向提供確切情報令署方能收回濫用單位的實名舉報者發放獎賞。
不過,由於「好市民獎」會公開頒獎及得獎者名單,引起坊間關注房署會否保護舉報者。羅淑佩於2024年11月曾稱,「好市民獎」與打擊濫用公屋的獎勵計劃的處理有別,前者會於頒獎時表揚得獎者,「請晒大家出嚟講個故事」,但後者涉及舉報,舉報者未必願意被公開表揚。
據房署網站及最新回覆,正式推出的「舉報濫用公屋獎」申請須知已列明「舉報人士的身分會絕對保密」,故頒獎儀式採用閉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