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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學生會擬簽領袖約章

【明報專訊】嶺南大學正要求學生社團申請註冊及簽署《學生領袖約章》。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昨表示,目前社會時勢下倘要維持學生會運作,便需接受現况,計劃按校方要求註冊及簽署《約章》。

賴說,嶺大並非首間大學要求學生社團註冊,有見當年理大學生會未有簽署,及後遭校方終止承認學生會,改名後處於停擺狀態,稱不欲見「嶺大學生會邁向這樣的結局」。他稱向校方註冊及簽文件,如同學生會失去作為學生組織的領袖地位,形容決定屬「無奈但必須接受」,強調在校園服務同學是學生會的核心價值。

對於嶺大推出的最新指引「A Must for Student Societies」,賴稱條款與現行的校方規條相似,但認為指引其中要求學生組織將銷售所得收入,匯入校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令帳目混亂,冀與校方商討財政安排,盼可沿用以獨立銀行戶口,或讓成員開聯名戶口。

嶺大早前稱,要求學生會簽署的《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已生效,即日正式停止與學生會進行所有有關承諾書的協商。賴稱,當時已即時爭取再度協商,但最終未成功,認為如今追討已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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