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昨行動打擊「白牌車」,於屯門派員喬裝乘客「放蛇」,截獲兩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兩名司機。涉案兩車已被扣於大欖涌車輛扣留中心,等待進一步檢驗。
涉以電子支付平台收取車資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張展鴻昨稱,行動中拘捕分別42及56歲的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均報稱職業為司機。據了解,「放蛇」警員透過網上平台召車,由屯門前往另一目的地,路程約10公里,車資約100元,兩名被捕人以電子支付平台收取車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出租或載客取酬。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乘搭為非法載客取酬的車輛,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