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截至去年底,全港共有約2.7萬幢合資格私人樓宇受強制驗窗計劃涵蓋,當中過半數即逾1.4萬幢至今仍未被揀選發出強制驗窗的法定通知(驗窗令)。審計署指出,倘以屋宇署現時訂立每年挑選600幢樓宇的目標計算,即要24年才可涵蓋所有,遑論要涵蓋日後因樓齡增加而納入計劃的樓宇。審計署引述去年《施政報告》稱「有嚴重缺失的,要撥亂反正」,認為屋宇署應持續檢視計劃目標樓宇數目,避免窗戶對公眾構成危險。
審計署指,現時還有14,676幢合資格私人樓宇未獲發驗窗令,當中逾9300幢,即逾六成樓齡已達30年或以上;該署以2025至2027年為例,3年合共將有多695幢合資格私人樓宇達10年樓齡,屆時須被計劃規管。
倡制長遠策略 善用AI
審計署認為該計劃旨在規定業主定期檢驗樓宇窗戶,以適時補救。該署提到中央政府已指出須加速發展「新質生產力」,又引述《施政報告》,指出針對體系改革,「有嚴重缺失的,要撥亂反正」、「有瓶頸、短板或阻礙的,要突破瓶頸、清除障礙」,建議屋宇署應持續檢視計劃下所揀選的目標樓宇數目,制訂長遠策略,舉例可善用人工智能。審計署引述屋宇署回覆表示同意。
兩年31幢剛墜窗未被揀
屋署:早年驗窗令大部分已遵辦
審計署另發現屋宇署挑選目標樓宇時有缺失。按屋宇署2016年12月起採用的「風險為本」挑選機制,樓宇如在前一年有墜窗事故,將被選為目標樓宇發出驗窗令。審計署審查2017至2024年屋宇署揀選目標樓宇的工作,發現前年和去年分別有11幢和20幢樓宇在前一年有墜窗事故但未被揀選為目標樓宇,這31幢樓宇儘管曾獲發驗窗令,但已事隔逾5年,按指引不應被剔除。
屋宇署解釋,在考慮將有墜窗紀錄而曾被派發法定通知的樓宇納入名單時,會先考慮其他因素,包括先前法定通知的遵從情况、墜窗事故成因等,而相關31幢樓宇的先前法定通知大部分已獲遵從。審計署認為,屋宇署沒將這些額外因素納入指引,亦沒告知為挑選目標樓宇提供意見的委員會,認為應將這些額外因素納入指引並告知委員會供其考慮。屋宇署回應會檢視墜窗事故,以期在切實可行情况下改善樓宇揀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