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石硤尾大坑西邨重建在即,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與13戶居民仍未達成和解。其中一戶的一名八旬婦獲得公益法律援助(pro bono)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挑戰平民屋宇制定的居民重置方案,包括一次過津貼及日後不得追究的條款。高院昨日開庭審理,法官高浩文聽取雙方陳辭後裁定居民一方敗訴,駁回申請,裁決理由書6月底前頒布。
申請人梁亞端(85歲)由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及兩名大律師代表;答辯人為平民屋宇,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梁女士的兒子昨日到庭,他表示將會提出上訴(見另稿)。
根據入稟狀,大坑西邨1960年代建成,近年制定重建方案,重建後將提供1300個出租單位予原本租戶,另提供2000個出售資助單位予首置人士。2023年,平民屋宇制定居民重置方案,回遷者可獲一次過租金津貼,永久遷出者則獲一次過賠償。平民屋宇向申請人一家五口提出102萬租金津貼。
平民屋宇屬私營 爭議決定受覆核左右否
昨日庭上主要爭議為屬於公司性質的平民屋宇是否會受司法覆核左右其決定。代表申請方的杜淦堃表示,即使平民屋宇是私人公司,但它在重置居民一事行使公共職能,亦受過公帑資助,故其決定可受司法覆核影響。代表答辯方的鮑進龍則稱,平民屋宇並非法定機構,需自負盈虧,過往一直管理大坑西邨。雖然重建項目涉及市區重建局的參與,但市建局角色僅在分配單位,重建項目本質上仍屬私營,涉及商業決定,故不受司法覆核影響。
津貼條款被指轉嫁風險 答辯方:疑慮過早
杜淦堃又稱,平民屋宇向居民提供一次過租金津貼 ,讓居民等候重建期間,應付他們需要另覓住處的屋租開支,惟重建期長達5年,居民回遷前可能已用盡津貼,故平民屋宇無理地將風險轉嫁居民,而且要居民簽署承諾日後不會追究。
鮑進龍則表示,居民疑慮是言之過早,平居屋宇可因應工程進度延續津貼,况且大坑西邨有超過60年歷史,欠缺電梯不便出入,該公司協助重建後入住現代化住屋,目前已有1700多人同意回遷方案。高官聽罷陳辭,裁定申請人敗訴,判辭將擇日頒布。
翻查資料,平民屋宇民事控告與13戶拒遷居民的訴訟未完,區域法院早前押後13宗案件至5月9日再訊,以待本宗司法覆核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