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屆立法會議員表現屢掀關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宣布將制訂《立法會議員守則》,引入對議員的操守和表現要求,包括須參與會議及表決、每年提交工作報告等,並設處分機制,最嚴重可停職。立法會同時修訂利益申報機制,要求與行政會議看齊,各項新措施目標下屆立法會實施。對於是否因應今屆部分議員表現欠佳而設新要求,梁君彥表示「要自我完善」,冀整合新守則清晰指示議員「什麼要申報,什麼不應該做」。
梁君彥昨向全體議員介紹《立法會議員守則》及相關的議員履職制度,會後聯同各黨派代表見記者。他說,過去數周一直與不同黨派討論如何完善立法會自我監督及議員履職的制度,議員共識是認同制訂清晰和完善的守則,而參考行政會議、問責官員、區議會及公務員履職安排和守則後,決定在《議事規則》基礎上制訂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
梁君彥:議員要有自我要求
被問到中央或中聯辦有否就新措施下指示,梁君彥稱立法會要有「自我要求」,新守則旨在整合各項規定,清晰指示議員。他稱,按慣例每屆立法會任滿前都會檢討改善議會運作,「國家、香港和社會對立法會有更高期望,議員亦自覺意識到要有更多擔當,需要以更高標準,對自己有更高要求,加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履職制度」。
梁君彥稱《守則》具約束力,訂明對議員行為操守和工作表現要求,包括須出席會議與參加表決,但不會就出席率制訂指標,而是提醒議員開會屬主要工作,「要用心機開會和投票」。《守則》將規定議員定期提交工作報告,據悉工作報告須每年提交,涵蓋出席率、議會工作如提出質詢、關注議題及地區工作等;《守則》亦要求議員聯繫各界,包括開設地區辦事處。
申報看齊行會 收千元禮物須披露
現行的議員利益申報機制亦有修訂,據了解將看齊行會規定,舉例目前毋須申報自住物業、持有土地或物業的數目,日後料需申報;收受價值1000元或以上禮物也須申報。
新《守則》將引入處分機制,最嚴重可停職。梁君彥稱,為執行新制度,將擴大「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改組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據了解新委員會成員擬包括立法會主席及內委會主席,負責處理議員違反守則事宜、各項不當行為和投訴等,按嚴重程度決定處分。梁君彥稱,下一步將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建議,按需要修訂《議事規則》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包括賦權停止議員職務和停薪。
至於早前議員議案修正案爭議,梁說將由建制協調小組處理,今次檢視《議事規則》及制訂《守則》時沒討論。
梁美芬:助教履責 郭偉强:早有共識
多名議員支持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經民聯梁美芬認為有助明確指導新議員履行職責,《守則》僅更詳細規範最低要求,議員仍應積極議政、提出建設性方案、監督配合政府工作,交出「靚麗的成績表」。工聯會郭偉强則說,《守則》內容本已是今屆議員共識,又認為工作報告為議員提供平台向公眾匯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