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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二案 首被告談醫院案 曾言「不如點著佢」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91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繼續自辯,稱明愛醫院爆炸品事件當晚,他從Telegram群組信息中懷疑有成員將煙霧彈放置在醫院,強調自己不知計劃詳情;至於自己在對話一度稱「不如入去點著佢算」,他昨說是出於好奇,打算從成員口中套出目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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