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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搞演唱會騙128萬 前保險經紀囚33月

【明報專訊】前保險從業員向舊同事訛稱代表娛樂公司為演唱會物色投資者,騙取兩人共逾128萬元。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昨日判刑。法官稱被告以高息、高回報吸引事主投資,又展示歌手陳小春照片,令事主打消疑慮交款,直斥被告犯案手法精明,考慮涉案金額,判監兩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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