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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船聯會:惡劣天氣意外 多涉趕工維修盤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勞工處就惡劣天氣下使用吊船的事故,過去5年無檢控,有3宗個案有發警告。香港吊船專業聯會副會長盧成通昨向本報表示,上月天水圍的個案「行內覺得無理由還在開工」,因天文台一早已發出警告,就其他個案如因「收唔切」吊船導致事故,便要視乎吊船何時收到相關資料。他又提到惡劣天氣下出現的吊船意外多為「臨時吊船」,意外亦多出現於需趕工的「維修盤」。

臨時吊船不如永久吊船

無固定插槽「防打韆鞦」

盧成通解釋,臨時吊船因應施工環境設置吊船「做幾日,然後換位去其他地方」,永久吊船則於外牆每隔約20米有「固定插槽」(restraint socket),一般使用固定插槽可令吊船穩定上落,「避免隻船打韆鞦」,聯會現有20多間會員公司加入,已佔使用臨時吊船的大部分公司。

聯會向會員提供「惡劣天氣下臨時吊船工作指引」,特別指明當持續風速達到時速40公里,即相當於5級風或接近3號風球的強度時,應立即停用吊船(見表)。盧稱,惡劣天氣下意外多在維修盤出現,或因工作分秒必爭,「食飯時間都唔顧,外牆工作做完才收工,或者個風未到,做完才收工」。

指地盤存有吊船安全證明

針對勞工處未有備存獲發證明吊船處於「安全操作狀態」的證明書數目,以及書面要求提交紀錄的數目,他認為相關紀錄都可在地盤找到,勞工處或只需修改規定要求備存資料,向地盤索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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