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翻查資料,葉吉江2021年當選選委會第三界別委員,2023年底獲委任屯門區議員。就葉2017年有醉駕定罪紀錄及會否因本案喪失區議員資格,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稱,葉被委任時符合相關要求,而若區議員判囚逾3個月就會喪失資格。 相關字詞﹕危險駕駛 屯門區議會 民政事務總署 醉酒駕駛 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