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被停職的35歲男警涉於上周四(10日)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管有疑似危險藥物等,被控各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第I部毒藥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因入院缺席聆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4月17日再訊。
警署接見室內被揭藏毒
被告方嘉偉(35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4月10日,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管有危險藥物,以及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稱,被告為早前已被停職的警務人員,原隸屬葵涌分區;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