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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與智障女性交 控方:事主心智10歲

【明報專訊】已婚並育有一女的醫院運送員,涉於2023年兩度跟一名智障女子非法性交,又企圖與對方肛交,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提及,事主智商為58分,整體心智年齡等同10歲,事發翌日她下體疼痛,遂就事件報警。辯方盤問下,事主同意不曾向被告提及自己患智障,跟被告性交是「你情我願」。

被告方金明(約35歲,醫院運送員)否認兩項與「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一項「企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肛交」罪。控方開案陳辭表示,事主X在1986年出生,持永久殘疾人士登記證,有顯著行為障礙病歷,需定期覆診;X於2023年1月28日透過手機交友軟件「SayHi」結識被告,同月30日下午6時許在新蒲崗見面。

被告稱曾懷疑智障 沒當面提

控方提到,兩人當晚用膳後一同前往新蒲崗高雅賓館某房間,在該處兩度性交;當晚被告亦嘗試跟X肛交,失敗告終,兩人晚上9時半離開賓館。控方續謂,翌日被告在WhatsApp和「SayHi」封鎖X,同日X感到下體疼痛,遂就事件報警。

控方續說,警方同年2月3日以強姦罪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係搞過條女」,又說X「表面上睇落去冇乜嘢,但係智商上好似爭咁啲」,當時他內心覺得X是智障,但沒當面提出。

事主曾言抗拒 庭上稱「你情我願」

此外,控方播出X的錄影會面片段,當中X形容被告「樣衰」,又指事發當日曾對被告稱「唔好、唔想搞」,但對方稱「搞咗先」;事發翌日中午,被告封鎖她的WhatsApp帳號,同日她「覺得痛」,遂報警處理。

交友軟件結識 事後封鎖事主

辯方盤問下,X確認有一名已去世前夫,並育有一名住在寄養家庭的女兒,她案發時正跟男友處於冷靜期,遂使用「SayHi」。辯方盤問時提出,X從沒向被告提及自己患智障,且在案發當日於「你情我願」下跟被告發生性行為,翌日報警聲稱遭強姦是因被告封鎖其WhatsApp;X均表示同意。

【案件編號:DCCC 12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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