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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灣區

港聞二

活在灣區:港車北上常見問題

【明報專訊】問:申請人車輛在內地有沒有停留限期?

答:每次入境內地後可連續逗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逗留時間不得超過180天。

問:曾持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且完全符合續期資格的申請人,需不需要再參與電腦抽籤?

答:不需要,這項新規定大大簡化續期手續,為長期需要往返粵港的車主帶來便利。

問:如未能透過電腦抽籤獲分配申請時間,登記資料會否自動撥入下一輪抽籤?

答:不會。有關登記資料並不會自動撥入下一輪抽籤。如有需要,可選擇參與登記下一輪電腦抽籤。

問:如何得悉申請進度?

答:申請人可透過運輸署「港車北上」網站查詢申請處理狀况,申請人可以看到包括「申請正在處理中」、「申請已轉交內地審批」及「申請已獲批准」、「申請已被取消」及「申請已被拒絕」的不同狀况。如申請處於「申請已轉交內地審批」的階段,申請人可前往內地「內地信息管理服務系統」直接查詢或透過客戶服務人員進一步查詢內地相關部門審核申請情况及所需的手續。

問:已透過電腦抽籤系統獲分配遞交港車北上的申請時間,但錯過獲分配的指定時間遞交申請,是否仍可遞交正式申請?

答:不可以。必須在獲電腦分配的指定13個曆日內遞交申請。如未能於指定時段內遞交申請,可選擇參與登記下一輪的電腦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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