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79年歷史的本港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集團(下稱保華建業)母公司及多間相關公司,早前相繼遭債權人入稟申請清盤,牽涉集團母公司的案件昨日在高院聆訊。法官夏利士頒令保華建業的母公司,以及集團另一間相關公司清盤。就保華建業母公司被頒令清盤,會否導致該集團目前承造的工務工程合約無法完成,發展局表示,是次清盤不會對工務工程項目造成任何影響。
昨日遭高院頒令清盤的兩間公司為保華建業集團有限公司和保華管理有限公司,兩間公司都曾被債權人入稟申請清盤。資料顯示,保華建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保華建業的母公司;保華管理有限公司為保華建業旗下多間公司的公司秘書。
發展局:兩公司未列名冊
無參與任何工務工程合約
發展局昨回覆查詢時表示,保華建業的母公司和保華管理有限公司並不是發展局認可名冊內的承建商,亦沒有參與任何工務工程合約,法庭昨頒下的清盤令對工務工程項目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此外,高院今年2月應其中5間保華建業子公司,包括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及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
發展局回覆時提及,據局方理解,法庭昨頒布的清盤令不影響上述5間公司的運作。發展局重申,現時涉及該5間公司承造的13個工務工程合約,當中12個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而聯營合約的承建商正按合約要求推展有關工程;餘下的一個由保華建業子公司單獨承投的道路維修工程合約,其合約期已屆滿。
【案件編號:HCCW683、684/2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