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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危駕致他人受傷 督察擬不認罪

【明報專訊】28歲男警涉於去年8月駕私家車至沙田圍路與沙田路交界時,與另一輛私家車相撞,車上人士受傷。男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稱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安排案件於4月25日審前覆核,屆時被告會答辯;若被告不認罪,案件暫定5月2日開審。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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