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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澳核電站11月事故3月報港 局方:剛定為「0級」不影響公眾

【明報專訊】保安局前日接獲廣東「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一宗去年11月的核電廠事件,涉及深圳嶺澳核電站更換1號機組化學與容積控制系統內除鹽牀的過程期間,因除鹽牀出口隔離閥未按要求關閉,導致某些液體量下降。被問到為何事隔逾3個月才通報,保安局昨回覆本報稱,事件是核電站經反饋排查發現,本身並不達國際核事件分級表中0級偏差的標準。

涉未關閥 稱具學習價值列0級

局方表示,核電站認為事件具一定參考及學習價值,故本周一將事件界定為0級偏差,以便核電站人員注意有關操作及汲取經驗;辦公室亦按相關規定,本周二向保安局通報事件。

保安局前晚發新聞稿公布事件,稱當日核電站工作人員事發後立即中止相關操作,液體量隨即恢復正常;過程中1號機組保持安全穩定狀態,相關參數在正常範圍。局方引述核電站通報內容稱,事件對機組安全、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無影響。

特首李家超2019年任保安局長時回覆時任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查詢稱,港府制訂的《大亞灣應變計劃》適用於大亞灣以外已投入運作的所有核電站;而官方應急通報是在兩個工作天內通報非緊急事件,以及即時通報站外嚴重情况。

翻查資料,嶺澳核電站分別在2022年9及10月發生0級偏差運行事件,當時嶺澳核電站及「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在事件一日及兩日後評級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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