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支援跨境醫療需求,醫衛局擬修例賦權電子健康紀錄專員,認可符合指明要求的境外醫護提供者可在市民使用服務並授權下上載及查閱醫健通紀錄。醫衛局副秘書長許澤森強調,境外機構不能下載醫健通資料,當局亦有權適時撤銷認可,惟承認面對境外資料外泄風險「不可能用(本港)法例懲處」,將制定雙邊協議並依賴內地機關執法。 相關字詞﹕大灣區 醫衛局 醫健通 數據過河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 互通系統條例